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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决定
2022-01-09 10:04   审核人:

关于给予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

表彰奖励的决定

山化院发〔2022〕9号


各院(部)、各处室:

2021年学校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、攻坚克难、锐意进取、担当奉献,为学校深入推进混合制办学改革、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,涌现出一批作风优良、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。为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对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。

一、表彰原则

1.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根据单位(部门)及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;

2.设立专项表彰奖项,专项表彰按照校内横向比较、单位(部门)历年工作纵向比较的原则,表彰在学校办学发展中有重点突破、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。

二、表彰奖项

(一)两优一先

1.优秀教师(34人):刘新、潘明东、胡玉杰、袁海心、时颖、李潇、刘宁、郑翠苹、王雅男、王欣、张宝玲、傅国娟、王国青、王晓晔、沙峰、周大安、任洪梅、赵杨、李广源、杨东燕、王克学、李祥林、丁宁、巩浩、秦晓耿、刘春永、王雪永、管梦翡、齐甜甜、侯雪静、姜利波、戚范榕、李涛、刘玲。

优秀教育工作者(10人):王伟、钟翠萍、李逸凡、孙梦琪、于颖、于婷婷、顾钊迪、陈公凯、刘国强、李玉笙。

2.先进单位(5个):管理工程学院、化学工程学院、招生工作办公室、培训处、财务处。

(二)专项表彰奖项

先进单位

1. 招生工作先进单位:招生工作办公室;

2.深化混合制改革先进单位:党委组织部(人力资源处);

3.社会培训先进单位:培训处、管理工程学院;

4.办学发展创新先进单位:化学工程学院、机电工程学院、五年高职学院;

5.办学品牌创建先进单位:化学工程学院、管理工程学院;

6.专业建设先进单位:化学工程学院;

7.就业工作先进单位:化学工程学院;

8.新校区建设先进单位:基建办公室。

先进个人

1.办学发展突出贡献先进个人:连晓亮;

2.招生工作先进个人:徐龙美、王佃庆、朱怀红、范兴凯;

3.就业工作先进个人:王恒磊、沙淑玉、郑翠苹、贺培培、赵杨、李祥林、焦长青;

4.办学品牌创建先进个人(团队):朱彬彬、朱莎莎团队,郑艳玲、王雅男、王欣、陈庆团队,孟祥云、赵亚晗、朱彬彬、朱莎莎、楚红兰、刘恒、卢甜甜、王一凡团队;

5.社会培训先进个人:王超;

6.安全稳定先进个人:朱怀红、牛笛;

7.后勤社会化改革先进个人:郭国;

8.金牌教师:朱莎莎、陈学惠;

9.科研工作先进个人:葛彩霞、杨张欣、齐甜甜、方黎洋。

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,为学校发展再续辉煌。全体教职工树立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的意识,争优创先,为学校持续深化混合制办学改革、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山东化工职业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1月9日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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